
简介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共有干警29名,其中女干警有20名。多年来,她们严守办案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展示了检察干警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集体曾先后获得“佛山市女职工文明岗”、“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以及“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等荣誉称号。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是一个共有干警29名,女干警有20名,部门负责人均为女性的优秀集体。近年来,她们在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好公诉职能,努力创建平安佛山,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锐意进取,屡创佳绩。曾先后获得“佛山市女职工文明岗”、“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以及集体一等功等一批荣誉称号。
强化指控犯罪有力,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015年至2016年,密切配合“雷霆扫毒”等专项行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03件3745人,无错案、无违法违纪办案,没有出现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涉检上访。
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办理各类重大毒品案件190件477人,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攻击105件156人。其中,成功办结了中央禁毒委督办的汕尾“毒品1号专案”——林凯永制造毒品系列案,该系列案涉案人数22人,涉案罪名多达10项,涉案的制毒麻黄素近3吨,涉案毒资达1亿余元;办理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滕鸿飞、乔涛二人抢劫、杀人一案,办案过程中,她们指派女性检察官担任专案组组长,不畏艰险,提前介入本案的侦查工作。
始终保持反贪污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先后成功办结了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受贿、贪污、行贿窝案12件12人,原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宇铿贪腐、渎职犯罪系列窝案20件20人,以及正在办理的原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党权受贿案,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危害民生的犯罪活动。2015年以来,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办结了“12·28专案”,该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19亿余元,骗取银行贷款达3.3亿元;办结了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11·28专案”——陆志标等12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涉案来自疫区的牛肉制品共计1.68万吨。
确保诉讼监督有效,推进社会治理有为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要求,切实加强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强化个案中证据的形式与实质的“双审查”机制,逐年形成《刑事司法执法状况》通报侦查机关,推进侦查行为规范化;二是强化刑事抗诉工作。2015年以来,她们共受理抗诉案件49件131人,针对田松青受贿案二审判决减少指控犯罪事实的错误,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成功得以改判。
积极延伸公诉职能触角。她们在完成检察业务之余,积极开展法制宣讲教育工作,以担任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法制副校长为平台,每年四次为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师生举办安全教育讲座,为幼儿安全成长保驾护航。热心公益,召集成立了“佛检志愿队”,先后组织为留守儿童、山区贫困村民开展“爱心捐助活动”。2016年,她们中的一名女干警被禅城区公安局评为“佛山市禅城区最美警嫂”。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
推进检察改革措施落地。她们先后牵头完成《见习检察官制度研究》等数项改革课题,为我市检察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先走一步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配合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探索搭建科学合理的“1+1+1”办案组织形式,进一步还原司法亲历性,逐步理顺检察官、主管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案件审批权限划分。
创新公诉人才队伍培养模式。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检察官分类管理为前提,通过实现部门科学分组、完善院局域网科室专栏与建立分层次的公诉人岗位培训机制,坚持全市公诉队伍定期学习与专项培训并重的学习制度,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公诉人才队伍。近年来,她们先后有1人获全国“优秀公诉人”、3人获全省“十佳公诉人”,6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10人获全市“十佳公诉人”,2篇调研论文被国家级核心期刊刊载,所办理的一大批案件分获不同级别的荣誉,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