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转型期的家庭矛盾多发涉及妇女儿童的家庭纠纷民事案件有所增长的趋势,佛山市妇联积极整合多方资源,以各级维权工作站为阵地,开展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工作:
一是率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诉讼调解与妇联组织调解衔接工作,在2010年12月1日组建成立家事调解工作小组,开展婚姻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服务。各区、镇(街)相继在2011年第一季度前全部成立家事调解工作小组,至今,全市各级家事调解工作小组办理调解个案共51宗。
二是在2011年5月成立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成为全省妇联系统首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区、镇(街)相继在2011年年底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共有2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至今,各级维权工作站(不含顺德)办理诉调个案共95宗,受理民间调解个案共375宗,最终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共63件,达成口头协议的有131件,其中已作司法确认的4件。
家事调解工作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共有调解员280人。由妇联干部、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做到了专业知识结构优化。调解员运用社会工作理念、采用赋权式调解手法,关注当事人个人及其家庭,使对立双方能更理性平和地解决利益纠纷,扩大妇联调解服务工作在社会工作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